主旨:本府補助106學年度第二學期縣立高中暨國民中小學貧困學生午餐補助
- 03/08/20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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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近期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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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資料提供:午餐秘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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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刊登人員:田佩玉
說明:
一、106學年度第二學期本府補助縣立高中暨國民中小學貧困
學生午餐補助費,補助標準如下:
(一)午餐基本費及燃料費:每人補助新台幣260元。
(二)午餐費:依各校午餐收費標準核實補助,每人補助5個
月(107年1、2月合併為一個月)。
(三)貧困學生係指低收入戶、中低收入戶、家庭突發因素、無
證明文件經導師家庭訪視認定清寒、無力繳納之國民中小
學學生(含父母非自願性失業一個月以上、無薪休假及任
一方身殘、身障等家庭經濟困難者),各校午餐供應會應
依規定審查申請午餐補助之學生,勿浮濫申請(里長清寒
證明亦須經導師確認實屬貧困並填寫證明單始能申請補助
)。
(四)低收及中低收學生由午餐秘書向註冊組索取證明為同學申請辦理
(五)清寒及家庭突發變故同學請各班導師自行下載:學校教師證明單,具填後交會計室由午餐秘書協助申請
(六)因申請補助具時效性,申請截止日期:107年3月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