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6學年度第2學期行天宮急難濟助,急難變故發生日起六個月內進行申請 詳情請見網站資訊 http://www.ht.org.tw
- 01/23/20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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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學生專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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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資料提供:幹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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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刊登人員:劉俊男
透過學校申請之部分
學生急難濟助:針對學生個人之學雜費、生活補助(含營養午餐)費等濟助。
申請條件:因家庭經濟突逢變故而影響就學中之國小、國中、高中(職)及大專院校之學生。
申請所需文件:
1.限急難變故發生日起六個月內進行申請,且同一項目於其變故發生之六個月內以濟助一次為原則。
2.當年度已領有政府或其他單位補助者請於轉介申請書註明。
3.申請時應檢具之證明文件:
※必備-
(1)轉介申請書
(2)全戶戶口名簿或近三個月內戶籍謄本影本
(3)低收入戶證明或清寒證明(無則免附)
※選項-
(1)子女在學證明或學生證影本
(2)身障手冊或重大傷病卡
(3)重大事故證明資料:如疾病診斷書、死亡診斷書、醫療或喪葬費用收據影本、重大災害證明…等。
如有符合資格 需學校轉介申請者 請洽註冊組 謝謝 !!
如有符合其他急難濟助條件者 請透過指定轉介單位申請 謝謝 ! !